結婚
過去愛努人結婚方式,是年幼時由雙親或由媒人作主許婚,等到了妙齡期再告訴本人,使兩人成婚,也有自由戀愛結婚的。也有些地方,是少女到了適婚期,讓她住在屋子南方搭建小屋裡,由前來的男性中擇偶。
愛努人男子的適婚期是十七、十八歲,女子是在刺青完成後的十五、十六歲,這時兩人才被認為已經成年。
求婚方式,男方到女方家,把女方端出來的飯吃了一半,剩下的還給女方。如果那時女方把剩下的飯吃了,就說明同意求婚,相反地若把飯放在跟前不吃,就表示不同意。
婚事一定下來,或知道對方是自己的未婚夫妻,兩人就開始互贈禮物,通常男方送刻有精美雕刻的小刀、針線盒、纏線板等,女方則送給男方繡衣、手背套、腳絆等手工做的衣服。
據文獻記載,婚禮多都是女方帶著嫁妝到男方家去,即所謂的「娶媳婦」形式較多。
首先,男方和父親帶大刀、寶刀、刻有雕飾的箭筒、鍔、行器等聘禮去拜訪女方家,雙方商量婚事,如果談妥就當場把女方帶回家,或在女方家住一段時日再把女子帶回家。
結婚儀式,須先向火神祈禱,新人把盛在碗裡的飯一人各吃一半,然後招待來賓用餐。 |